广东警官学院前身是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,创办于1949年11月,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“广东警官学院”。学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公安厅,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。2008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权。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。2018年获评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。2019年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。202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。在70余年的办学实践中,学校始终坚持服务政法公安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,充分发挥公安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安智库的作用,构建了具有广东公安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。学校以“忠诚勇毅、博雅致用”为校训,以“公正严明、笃学敏行”为校风,以“博文约礼、厚生善导”为教风、以“乐学慎思、允文允武”为学风,形成了以政治建校、警务化管理、校局合作协同育人、实战化教学等鲜明的办学特色。